事情是这样的,我买了个店面,买的时候问店主租给 在租的那人多少钱,店主说租给他十万一年的。我心想租金还不错,店面装修的也挺好,自己又想买一个可以投资有租金收益的店面,于是谈好价格马上给了她定金。也是相信她,并没有当时让她给我看和租摊位那人的租赁合同,就去签了张她手写随意的付了定金的合同条子。签了后第二天,她发我信息说写的太随意了,说那天就随便写写的,让她儿子重新打印了张 叫我去重新签字,我说好,那你把和那个租店面的人租赁合同发我看下,于是她说她第二天拍我。然后她第二天就把租金10万的合同发给我看,我看到是十万没错,于是就又过去给她重新签字。然后说租的人到期再过户给剩余的钱的,时间还没到,摊主就催我去过户给钱,那也行吧,我就去了,过户后心想店面已经是我的了,那我就去找租摊位的人说,他要租的话就和原来价格一样租,结果租摊位的人说他租来根本就不是十万,原摊主发来的十万租赁合同上的签名根本就不是他签的,而是卖摊位的人伪造他签名,伪造的一份假合同给我看,我就是想问问律师这样的情况我可以要求退还店铺或者减少店面购买价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