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爸1993年的时候在本村村民手上买了块75平村里审批的建房土地,当时买地的时候写协义是经村书记,村领导卖方写的协义手印都有,就是当时这块土地土地证到税务局税是交了就是没改名,现在还是对方名字,今年我准备想造上去,到镇里去批领牌,镇里的领导说要先卖方的这本老土地证消掉,在重新做本新的我名字下,但是我爸那时这地买来便宜2000块钱,当时是值当时价,现在想叫他来配合改名,怕他来重新要价要钱,不给他钱可能不配合改名,怎么办,不改名镇里的建房牌又领不出来,房子也造不上,请问十八腔律师我爸和村支书领导卖方写协议是否有效,法律是不是有正义公道判我们的房子能正常造上去,不需要对方配合改名也可以正常过户。谢谢!另注我在我村里是没房子没平方的一家三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