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409阅读
  • 22回复

[义乌楼市]刚刚杭州调控加码,限售范围再扩大,增值税2改5!义乌啥时候?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发帖
971
奖学金
1093
威望
3404
微信分享到朋友圈 图酷模式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腔主  发表于: 2021-01-27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义乌十八腔,更多精彩评论请登录后查看。
  已有账号?点击登录
关闭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今天,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住房限购、住房限售、税收调节和无房家庭认定标准及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政策等方面进一步加强调控。

《通知》进一步加强住房限购,一是规定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二是规定将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赠与他人的,赠与人须满3年方可购买限购范围内住房,受赠人家庭须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不含遗赠)。

《通知》进一步加强住房限售,规定本市限购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公开销售中签率小于或等于10%的,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优先满足无房家庭购房需求的热点商品住房项目,购房人以优先购买方式取得的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通知》进一步加强税收调节,明确本市限购范围内,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

《通知》对2018年4月4日开始实施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中确定的“无房家庭”的认定标准进行了调整,新增一类无房家庭:2018年4月4日后转让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的,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可认定为无房家庭。

《通知》还完善了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政策。明确自《通知》发布之日起,高层次人才转让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的,须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方可享受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其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



来源:杭州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条评分威望+2
语洛 威望 +1 - 2021-01-27
咱村的希望 威望 +1 - 2021-01-27
特别声明:帖子及回帖全部内容为论坛用户自行上传发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和立场,本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任何用户如认为页面上的特定内容涉及侵权,可通过页面底部侵权投诉指引向我们进行投诉。
本帖共有22条回复,请登录后查看。
  已有账号?点击登录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如果您在写长篇帖子又不马上发表,建议存为草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