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前天(12号)晚上10:41我在苏溪大润发超市买了点水果辣条(新鲜)还有两桶面(临期)回来一半刷手机一边吃泡面水果辣条。刷到一个新闻说是吃了过期食品进医院。那我当然立马看我吃的还好没过期,然后把我买的东西一个一个翻看保质期,看看现在这么晚了于是明天咯
结果12315(第二天早上打的),
然后一天(13号)过去了
昨天晚上感冒了,今天没精打采,接到电话(质监局?(是这个名字吧?))说叫我过去哪里什么什么,然后就在我将挂电话的时候听见那边在说你这个就是过期的你看(我心里有数了,看来这趟不会白跑)
然后过了一会到了超市哪里,
从头到尾没听见承认这个(过期)事实,问我什么处理。我就说按法律法规来
然后说我没证据,(我难道真的没证据?)拿出过期食品给他们看,一路省略一万字
你们听录音吧(好像在上面发不了录音。。。)
(也不给我看监控)我想知道走法院起诉可以强制调监控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