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56阅读
  • 0回复

[义乌楼市]79.43万元!义乌市公积金中心追回多笔违规提取公积金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发帖
861
奖学金
1059
威望
2619
微信分享到朋友圈 图酷模式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腔主  发表于: 2021-07-09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义乌十八腔,更多精彩评论请登录后查看。
  已有账号?点击登录
关闭
从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严厉打击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近期,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追回79.43万元涉案资金,涉案缴存职工被处以个人信用分15分处罚,根据职工提供的信息,涉案不法中介有关资料移交公安部门进一步侦查处理。

此前,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住房公积金业务审核中发现,多笔以偿还异地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名义办理的提取业务,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公章、伪造证件等违法行为,涉案资金达79.43万元。



李某是一名缴存职工,据李某交代,她通过朋友介绍取得了“提取公积金中介”的联系方式。该中介告诉她,只要支付一点费用,便能帮她把公积金取出来。此外,中介还要求李某提供了其“浙里办”的账户密码和身份证照片。李某没多想便照做了。果然没出几天,自己的银行卡里就收到了住房公积金中心转入的8万多元现金。此时,李某再次接到了来自中介的电话,对方让她把之前说好的“佣金”1.6万元转入一个账号,并叮嘱她,若有人问起,就说自己之前在外地买房并贷款了。

因李某提供的材料存在问题,在后续材料核查过程中,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很快便发现了这一情况,第一时间与李某取得联系并核实情况。此时的李某支支吾吾,且十分懊悔,表示自己愿意承担相关责任,退回骗取的公积金,并协助公积金中心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义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经过‘最多跑一次’、数字化改革等多次的迭代升级,业务数据已经和相关部门、合作银行实现了共享联动,材料是否伪造,一清二楚。”此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切勿轻信代办、套现公积金的非法广告,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若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无论是否提取、贷款成功,都会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违反本条例规定,采取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储存余额的,管理中心应当追回提取款项本息,并可对提取人处以提取金额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罚款。职工违反本条例规定,骗取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储存余额的,管理中心应当追回被骗取的款项本息,并对骗取人处以骗取金额一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义乌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骗提骗贷情形作了如下规定:通过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隐瞒事实等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违规获取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审核时及时发现,未造成中心资金风险的,信用等级评定为B级,列入一般失信名单,并扣除相应公共信用分;造成中心资金风险的,信用等级评定为C级,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并扣除相应公共信用分。

来源:中国义乌网
2条评分威望+2
康大腿 威望 +1 - 2021-07-09
无情谷 威望 +1 - 2021-07-09
特别声明:帖子及回帖全部内容为论坛用户自行上传发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和立场,本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任何用户如认为页面上的特定内容涉及侵权,可通过页面底部侵权投诉指引向我们进行投诉。
本帖共有0条回复,请登录后查看。
  已有账号?点击登录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批量上传需要先选择文件,再选择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