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1
月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相较于之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作了很大的修改与整合,而无论是新约旧规,亦或是新规旧约,这本“百科全书式法典”都值得我们带着敬畏去重新审视与学习。知道一“典”,也就知道一点!每周一点“典”,知法守法我先行! 情景演练小陈最近很难过,自己唯一的舅舅在外因交通事故去世了。但难过同时也有疑惑,对舅舅仅有的一套房产,小陈可以继承吗?于是小陈找到律师咨询,原来小陈的外公外婆只有小陈妈妈和舅舅两个子女,小陈的妈妈在小陈还在读高中的时候已经因病去世了,外公外婆也紧接着因为年事已高已得终老,剩下舅舅一个人在外漂泊,一辈子没有结婚,也没有生育或收养子女。现在,舅舅也离开了,而舅舅只有自己这么一个亲戚,自己是否有权利继承舅舅的遗产呢? “享有代位继承权”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也即代位继承人包括两类:一是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二是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需要注意的是第二点,一般认为由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时,仅限于兄弟姐妹的子女,而不包括兄弟姐妹的其他直系晚辈。 律师简析:小陈到底能不能享有代位继承权,关键还是要厘清继承人之间继承顺序的关系。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只能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继承的情况下,被继承人兄弟姐妹才有资格继承,其子女也才可能发生代位继承。具体到本案,小陈是可以继承舅舅的遗产的,因为从第一顺序来看,小陈的舅舅没有婚配也就无配偶,无生育或者收养子女也就无子女,舅舅的父母也早于舅舅去世也就无父母;再来到第二顺序,舅舅的兄弟姐妹只有小陈的妈妈,已经早于舅舅去世了。所以只剩下小陈,也就符合被继承人舅舅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舅舅死亡,由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也就是小陈进行代位继承。 小提示民法典继承编较原先的继承法规定有不小的改动,代位继承关系也常在生活中发生,所谓“都隔了这么远,怎么就能来继承?凭什么来继承”的质疑也屡见不鲜。那么,考虑到继承关系的复杂性,如您也遇到了继承相关的纠纷,但在判断上有疑惑或者解决不了时,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如需法律帮助,请添加十八腔律师团微信:sbq931207。[ 此帖被十八腔律师团在2021-07-09 11:36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