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97阅读
  • 4回复

[义乌楼市]房产新政优先户第三条怎么认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发帖
3
奖学金
4
威望
8
微信分享到朋友圈 图酷模式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腔主  发表于: 2021-08-16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义乌十八腔,更多精彩评论请登录后查看。
  已有账号?点击登录
关闭
请问一下义乌房产新政第三条怎么认定?
  三是自2010年1月1日起未购买过市域范围内商品住宅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或年满18周岁的未婚人士,不含离异未满36个月的单身人士)。
  这里的18周岁未婚但是父母已经购房了,还算优先户吗?
2条评分威望+2
凑你自己 威望 +1 - 2021-08-17
无情谷 威望 +1 - 2021-08-17
特别声明:帖子及回帖全部内容为论坛用户自行上传发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和立场,本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任何用户如认为页面上的特定内容涉及侵权,可通过页面底部侵权投诉指引向我们进行投诉。
本帖共有4条回复,请登录后查看。
  已有账号?点击登录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如果您在写长篇帖子又不马上发表,建议存为草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