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A近来发现公司经营不景气,老板就想拖着不发工资,甚至还直接通知部分员工不用来上班了,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入职八个月的小A敢怒不敢言,想保工作但是再不发工资真的要入不敷出了,另外公司也从来没有跟员工谈过缴纳社保的事情,小A不知道该怎么办,愁的慌。
来分析一下该公司违反了哪些劳动法规
1. 拖欠工资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据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就小A来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 ,经济补偿金为一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2. 没交社保
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公司有义务为员工办理缴纳社保的手续,并按规定缴纳社保费。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也可以据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如果因用人单位原因无法给劳动者补缴社保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3.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公司无故开除员工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辞退的员工支付赔偿金。
具体金额计算:经济补偿金中的月工资,不是指该员工的基本工资,而是指其在被辞退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 ,经济补偿金为一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 ,赔偿金为两个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另根据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5条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维权途径
劳动者有以下几种维权方式:
1、被拖欠工资时,可以先跟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及时支付工资
2、向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
3、在满足具体条件的情况下,可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4、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还不给,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劳动者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但要注意的是,以上救济方法是有时效限制的。向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的时效为2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1年,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另提醒,以上仅为初步分析,知晓自己权益可能受损的,建议进一步咨询律师分析具体情况,切不可一知半解地盲目套用,具体的权益主张还需要分析案件细节,否则可能遗漏自己的相关合法权益或者因为证据不足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支持,必要时,还是建议及时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以下法条可供参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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