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因为前两个月在国际商贸城,做了一批老外的货,交了货,也收了尾款,不过尾款是辽宁的一女士账户转过来,辽宁警方接到女士报警,她是被诈骗,转过来的钱,我朋友不知道这事情,一直以为这个是老外付的尾款。也和老外确定了这比钱是尾款。昨天辽宁警方三点来店里直接把人带到浦江公安局,对钱的来历,和转账信息,老外的订货记录,以及货款的付账方式,都了解一遍,确定是没有问题,晚上11点把人放了回来。就是出来前对法律不懂,在公安局签了一份认罪书。然后放出来了,结果今天中午被辽宁警方叫到浦江公安局,直接被拘留了。被认定为涉嫌帮犯罪所得,明天被压去辽宁拘留,不知道这事儿可有转回的余地。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