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成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以公开竞价方式确定重整投资人的竞价公告。
2021年9月22日,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义乌法院”)根据义乌市义浩建材厂等二十三名申请人的申请,作出(2021)浙0782破申4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成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龙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浙江现代阳光律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成龙公司联合管理人。
义乌法院于2021年11月11日作出(2021)浙0782破4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成龙公司进入重整程序。
竞价标的:成龙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即以成龙公司运营板块公开竞价的方式确定成龙公司重整投资人,出价最高者取得重整投资人资格,在竞得人缴纳竞价款且义乌法院裁定批准《成龙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后,竞得人确认为成龙公司最终重整投资人,依照《重整计划》取得重整后的成龙公司100%股权
【竞价起拍价】人民币100000000元(以下如无特殊说明,均为人民币),【保证金】30000000元,【增价幅度】500万元/次。
2021年12月30日上午10时至2021年12月31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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