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民政局发布《关于命名嘉瑞华庭等地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机关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嘉瑞华庭等居住区地名予以命名。
1.嘉瑞华庭,位于城西街道,东连宝港路,南接区间道路,西至规划道路,北靠求真路,占地面积6.41公顷,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
2.荷塘名邸,位于福田街道,东连物华路(向南延伸段),南接大通路,西至西城北路,北靠荷塘月色小区及屋基村,占地面积11.75公顷,总建筑面积约36.86万平方米。
自下文之日起,机关行文、法律文书、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城市建设、新闻出版、户籍登记、不动产登记、媒体广告、户外广告、地名标志、交通标志等,凡涉及上述地名的,必须使用本通知名称,不得擅自更名或简化。
义乌市民政局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