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傍晚,小张饭后散步,在村住处的道路上正常行走,行至小王租住处时,饲养的家狗窜出大门将小张扑到在地,造成小张严重骨折。一旁的邻居听到小张的呼救,赶紧呼叫小王出来处理。小王出门见状,将小张紧急送往医院并垫付了医药费,经医生诊断小张为严重的骨折。小张为尽可能保留证据,防止动物主人赖账,遂报警处理,警方确定了事故发生的相关情况。小张出院后,经鉴定为十级伤残,结果大大超出小王预期,小王开始想法儿推脱否认,逃避责任。 小张遂将小王起诉至法院,要求小王赔偿医药费、鉴定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约10万元。最终经法院依法审理,支持了小张的诉讼请求。 1.被狗咬伤,注意及时留存证据 事发后,小张家人及时报了警说明了小张在村里被狗扑倒受伤,正在医院治疗的情况。公安机关的出警执法记录仪视频显示,被告小王简述事发经过,但表明没有看到也不承认其饲养的狗导致原告受伤。小张家人及时报警行为使得小王饲养的狗致伤小张的事实得以固定。 2.如何证明小张受伤是否是由小王饲养的狗所致。 虽然饲养动物侵权纠纷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适用举证责任倒置,但并不意味着被告要承担全部的举证责任,受害人需要对受饲养动物侵权、因此遭受的损失、所受损害与饲养动物侵权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但如果被告想要免除自己的赔偿责任,需要就受害人的过错、第三人的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比如需举证证明原告有故意挑逗刺激狗导致损害,或者第三人引诱或迫使狗伤害他人。如果被告不能就上述两个法定免责事由举证,仅强调自己已经尽到管理责任、自身没有过错,是需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的。 取证困难导致的责任认定难是此类案件审理的难点问题。犬只咬了人之后,有些犬主人故意推脱责任,或是矢口否认狗是自己家的或是受伤其饲养的狗无关。对于被咬伤的受害人来说,一旦缺少愿意作证的目击者或监控录像,想要举证证明自己受伤与被告所养的犬只有关都成了难题。法院需要通过综合全案细节确定赔偿主体,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符合事件发展的内在逻辑,会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予以认定。 温馨提示 饲养动物伤人的事情屡见不鲜,对于饲养人、管理人来说,应倍加注意,严格履行地方饲养要求,防范宠物伤人风险。对于可能的受害人来说,不招惹他人饲养的动物,如果不慎被动物伤害,应当第一时间报警并就医,取得能够还原侵权事实的证据,防止动物主人赖账,找不到责任方。如需法律帮助,请添加十八腔律师团微信:sbq93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