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部分人就盯着大伙儿出行不便,容易有物资紧缺问题,就试图恶意囤积、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大伙儿一旦发现借机大发不义之财的,也不要吃哑巴亏,积极监督举报。 一、法律规定哪些相关行为涉嫌违法呢?会进行怎样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第40条: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二、对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涉嫌犯罪的,如何处罚? 违反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构成非法经营罪,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哄抬物价,并扰乱了市场秩序。根据社会危害性以及情节轻重,相关行为可能会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此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疫情期间构成非法经营罪的行为应当依法从重处罚!切勿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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