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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疫情防控通行证?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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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分享到朋友圈 图酷模式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腔主  发表于: 202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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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义乌公安警情通报,8月12日,胡某(男,38岁)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使用虚假疫情防控通行证欲离开中风险管控区,被防疫工作人员查获。目前,胡某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上述案例中,胡某使用虚假疫情防控通行证欲离开中风险管控区,扰乱新冠肺炎防控秩序,这种行为轻则受到行政处罚重则可能触犯刑法。
   疫情防控通行证由有关单位严格依法审批发放,是保疫情防控应急期间城市顺畅有序运行、保障群众生活、特定人员出入正常的有效证明。在这一重要时刻,使用虚假疫情防控通行证的行为给疫情防治的工作带来了重大阻碍,给疫情防控工作增加了巨大的隐患。作为公民,应当提高防范意识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好疫情防控秩序。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
   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1.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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