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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旧改政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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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分享到朋友圈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腔主  发表于: 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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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下,农村旧城改造。义乌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实施细则里面规定,
  因婚嫁等原因迁入,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有在册且享受村民待遇的成员,经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国土部门出具的1999年7月20日之后未享受旧村改造建房用地证明(原户籍在义乌市外的,由县级以上国土部门出具证明;在义乌市内的,由各镇街国土所出具证明),本人可以在本村参加新社区集聚建设。如已在原户籍所在地享受建房用地,不能重复享受。
        这里的旧村改造建房用地,是指在1999年以后参加旧村改造了不能建房,还是只要在1999年以后建房了都不能再参加旧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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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青青 威望 +1 - 2021-03-16
龚齐 威望 +1 - 2021-03-12
louyiqiang20 威望 +1 - 2021-03-11
璟小琋 威望 +1 - 2021-03-11
王璐璐璐璐璐 威望 +1 - 2021-03-11
a654349826 威望 +1 - 2021-03-11
佳丽洁面巾 威望 +1 - 2021-03-11
老子是南海鳄神 威望 +1 - 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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