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义乌市城镇基准地价成果》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基准地价更新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土资办〔2014〕107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新一轮《义乌市城镇基准地价》。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登录义乌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w.gov.cn/)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宾王路366号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713办公室,邮编:3220003、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69376976@qq.com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日。联系人:朱琪 联系电话:0579-85555970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21年5月20日
本次义乌市基准地价更新范围为义乌市行政区全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