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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各大队纷纷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查隐患、堵漏洞、补短板。”此次专项行动以钉钉子精神展开,将进一步加大涉及建筑安全领域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遏制建筑安全事故发生。
根据义乌当前的建筑领域特点 此次行动主要以 “无证施工行为”和 “擅自变动房屋承重(主体)结构行为” 为整治重点
整治期间,执法队员重点查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施工行为,其中对违反规定擅自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对拒不停工的,坚决予以制止,并从重处罚。 与此同时,执法部门将加大室内装修执法检查力度,逐一核查各个信访平台涉室内违法违规装修举报,严格制止查处住宅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房屋建筑使用者、住宅房屋装修经营者变动房屋承重(主体)结构行为。
根据计划安排 此次整治共分为 排查、整治和长效巩固 三个阶段
其中,2021年12月2日-12月20日为整治阶段,执法局下属各大队需针对排查出的问题,立即责令相关建设、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限期补办施工许可。 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前,各大队每日要对施工现场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执法检查,并严格制止违法施工行为继续发生。 停工后,施工现场如存在建筑结构、基坑支护等现实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上报镇街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指导责任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对于拒不停止施工或改正违法行为的,要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为使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执法局秉承“敢于动真碰硬”的执法决心,要求各大队对发现的建筑施工领域违法行为,务必做到“违规施工必须停止、安全隐患必须整改、违法行为必须查处”。对拒不整改的建筑施工项目,要统筹协调大队、属地镇街、行业主管部门力量,并形成合力。 为严肃工作纪律,杜绝“思想不重视、作风不扎实、落实不坚决”现象,执法局要求各大队严格落实网格、中队、大队三级防控主体责任。对排查整治走过场、制止整改不落实、处罚惩戒不坚决的,要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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